化學藥品室崗位職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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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時間:2021-01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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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創(chuàng)
(1)承擔化學藥品理化項目的檢驗和復驗;注冊品種質量標準的技術復核工作。
(2)承擔進口化學藥品理化項目的檢驗和復驗;進口化學藥品注冊品種質量標準的技術復核工作。
(3)承擔化學國家藥品標準的起草、復核、修訂及對照品的協(xié)作標定工作。
(4)承擔化學相關檢驗新技術、新方法的研究和技術咨詢、服務等工作。
(5)負責科室檢驗儀器設備操作規(guī)范的起草、修訂和實施。
(6)負責制定科室儀器設備年度采購計劃,參加儀器設備安裝、驗收;科室儀器設備的使用、自校、維護保養(yǎng)、期間核查等。
(7)負責科室檢驗用標準物質、試劑、試藥的管理及制定采購計劃。
(8)負責科室受控文件的管理。
(9)負責科室使用的標準版本變更和相關新方法確認驗證。
(10)負責進修實習人員的業(yè)務指導與培訓。
(11)參加擴項、實驗室間比對或能力驗證等技術和質量活動。
(12)負責市(縣)級藥品檢驗機構及藥品生產、經營、使用部門質檢機構的業(yè)務指導和培訓,協(xié)助研究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。
(13)負責科室儀器設備等固定資產的管理。
(14)承辦院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。